让地下城的魔王为自己/魔王用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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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临爱玩游戏,她对现实生活中的不满、偏见、逃避、戾气太重、寡恩薄情,都会发泄到游戏里去。 她在游戏里干过的事包含且不完全包含炸毁整个帝国政治中心经济中心的名都、将暗夜城堡里的骷髅大军和魔王视作自己的狗、杀害数个神殿里的教父圣子并将他们摆成媾和的姿态死去、贩卖人口和掺假的毒品。她无恶不作且猖狂无度,她被视作这个世界最大的阴影、最恶的魔头、在欲除之而后快榜单上荣登十三年魁首宝座。 地狱有什么不好?林临蹲坐在座椅上,一只腿屈起,左手捻着阿尔卑斯棒棒糖,右手在键盘上噼里啪啦一顿操作,又一位可怜的勇者在讨伐魔王的路途上牺牲了。 有时候感觉这些npc有点烦。我也完全不能理解这些人在想什么……好好地活着,比如,他们可以去做佣兵,或者开武馆做民间师傅,也可以去兴盛的城市参加骑士招募,还可以去地下拳场。唉呀,空有一身武艺,脑子却是蠢猪。林临一边漫不经心地替勇者想着其他的出路,一边熟练地点开招魂技能,将那还没飘远的灵魂拖入暗夜城堡里送去和骷髅军作伴。 在城堡角落偷闲的两个npc头上出现了对话框:“噢,令人钦佩的勇气。”“他永垂不朽了,我是指永远和我们作伴在这个鬼地方干活。”“至少他没被送去冰封之地做魔物的性奴。”“当然,当然……”林临懒得点开接下来的对话框,她直奔暗夜城堡三楼大厅的红眼魔王,在两个npc的对话中决定了新来灵魂的归处:冰封之地。 魔王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