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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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继笙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 话说到这份上,他也不再多问。 有些事,彼此心照不宣就行。 当年程天朗心如Si灰,没了心气,整天浑浑噩噩,只想离开社团,离开香港。 正巧,名伶宾馆那里缺了个暗中照看的人。金姐母nV俩最怕同和义联扯上关系,江继笙当时又正值话事人换届,手上全是麻烦,也不敢把这对母nV放在明处。他需要一个人,悄悄盯着名伶宾馆,不出事就行。 江继笙暗里找到程天朗,透了风声出来,除了护着那对母nV,不会再把江湖纷争牵扯到他身上。万一自己哪天Si了,会安排他和那对母nV一起离开香港,再给他一笔钱,够他过活后半生。 程天朗本来只想走,可听到“名伶宾馆”四个字,想起很多年前,在庙街巷尾,那时他满身是血,太yAn落在nV孩白衬衫上,他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天使。 1 只那一眼,他记了很多年。 于是,他答应了江继笙。 留在了庙街,当个街头烂仔。 一开始他也犯难,要怎么才能成天守在名伶宾馆,还不引人注意,不让人疑心他同和义联还有关系。 就在这时候,Becky出现了。甘姐手中的大将,到庙街做最廉价的站街nV,还Si活要做他马子。 有意思。 他顺势做了Becky的“男人”,一个吃软饭的四九仔,白天在旅馆前台附近打转,晚上帮Becky看场。 于是,一个夺位失败、Si了大佬、被太子宗赶到庙街、靠养活的程天朗,就这么在名伶宾馆里守着他的天使,一守就是三年。 这三年,是他这二十六年人生里,最幸福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