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粒灰尘 《我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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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贝让人难以忍受。 哦,这也是他的惯常行为之一。 他在遇到可怕的事情当然只有他觉得可怕时会大声尖叫起来,慌乱地窜来窜去,让我完全想不起来“酷”的任何一个字母。 我在后来才知道,这也算是gay的一般通性。 最终我承认,他其实一点也不酷,除了外表。但不知为何,我依旧沉溺其中。 我们经常串门,去公园,还有遛他家的那只名叫蠢蛋的拉布拉多犬。他还会做甜点,虽然是种类永恒不变,甜腻到牙痛的苹果派。 后来我们接吻了,仅此而已。 高中我去了另一个城市,我们没留任何联系方式。 我如今只记得他叫塔利。连姓都忘了。 我与我的第二个男孩在高二相识。 那时我被突如其来的繁重课程搅得烦恼不已,好不容易挨到一个休息日,在酒吧里玩的十分嗨。凌晨路过一个街口,看到一个蜷缩的黑影。 我平时不大爱管闲事,但当时大概被雪莉酒烧了脑子,莫名就想起祖母家那条怀孕的母狗——爱玛也许叫这个名字。 那是只黑色毛皮,有些超重的杂种狗。祖母和祖父在旅途中把她忘在了一个小镇。她沿着马路大概追了很久,最后冻死在一个陌生的街口。死去时她的毛又脏又卷,大大的臃肿地蜷成一团,像我父亲的那件旧的粗呢大衣。 我想起公寓里的丽娜姑姑喜欢狗,而且房东也没说过不能养狗,于是决定收养这个大家伙他作为一只狗的确很大。这个街口离我的公寓很近,我迷迷糊糊拽着他的毛皮其实应该是毛衣拖到了门口。